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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外 事 处】关于申报2016年学校公派出国留学的通知

  2015-03-16 11:18:33  

各学院及有关单位:
  2016年学校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,具体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参照晋师校字[2010]11号《华体会官网登录公派留学项目规定》(见附件)。今年申报工作继续执行以下政策:
  1.生活费按照《财政部、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》(财教[2010]286号)所规定的标准执行,最高执行二类地区标准,同时归国后生活费的核销将严格按境外天数计算;
  2.由于生活费标准提高,各个期限留学保证金均上调5000元人民币。具体如下:留学一年缴纳保证金3万元,10个月缴纳2.5万元,6个月缴纳1.5万元;
  3.所有学校公派出国教师均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(WSK)并达到学校规定分数。2015年上半年考试信息请查看“山西大学—外国语学院—考试中心”的通知。
 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选派推荐工作,拟申报人员从外事处网页下载《华体会官网登录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》,并于3月3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外事处办公室(田家炳三层西)。
  联系电话:2051084
联 系 人:郭老师
附件:《华体会官网登录公派留学项目规定》
 

外 事 处
2015年3月16日